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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金水木火土

[生活杂谈] 胜诉容易执行难 941户 债权人约5000人 唯独我一人分文未付 是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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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 18:18: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一分一文都没兑现。
 楼主| 发表于 2021-11-3 08:38: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九江两级法院执行部门贪脏枉法,理应依法追究。贪赃枉法的意思是贪污受贿,违反法纪。
 楼主| 发表于 2021-11-3 15: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胜诉容易执行难 941户 债权人约5000人 唯独我一人分文未付 是何原因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要求,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和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以钉钉子精神加以解决,切实加强司法便民利民,更加高效便捷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1-6 18:56: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希望这篇实名帖子能引起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为民申冤。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8 20: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胜诉容易执行难 941户 债权人约5000人 唯独我一人分文未付 是何原因




疼打落水狗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9 09:53: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沁园春 九江

  今日九江,浔阳江畔,龙开河旁。

  看受害群众,群情激昂,讨赖队伍摩肩摖掌。

  陷入贫困,出借难还,振臂高呼望官管;

  想当初,谈民间融资,上下通畅;

  至今资金断裂,让无数观众再遭殃,惜红顶巨商,倾覆老赖,属下产业,败报频传;

  王总耍赖,丁痞挡场,官员护道毫发无伤;

  问苍天,百姓受害,谁人来管?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9 10: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胜诉容易执行难 941户 债权人约5000人 唯独我一人分文未付 是何原因





     作为民事诉讼,原告起诉被告后,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一般不会对被告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只有被告不按时履行法院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令或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原告作为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被告被列为老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执行人,裁定法院即可采取执行强制措施:罚款、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由江西高院牵头,江西检察院、公安厅会签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赣高法[2016]168号以江西高院院长葛晓燕2016年11月3日签发。该指导意见第三条【立案标准】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第四条【单位犯罪】 负有执行义务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对该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抓老赖王翔(最高法已经100多次公开列为老赖)的法律依据和法条。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2 08: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胜诉容易执行难 941户 债权人约5000人 唯独我一人分文未付 是何原因


    王翔签发的“致歉信”其实是一份典型的违约、赖账的记录,如果他能够按照“致歉信”承诺的2016年还20%,2017年还30%,2018年上半年还25%,分年结算,三年还清。如果这一承诺能够兑现的话,我作为18位债权户的代表,在这里明确表个态:“我们可以握手言和,我们前世无仇,今世无怨,没有必要这样‘对簿公堂’,我和丁都曾当过兵,没有‘借钱不还’这件事我们说不定还攀得上战友,也没有必要网上这样子维权,我承诺,只要民生集团按照他自己的‘致歉信’的承诺予以兑现,我可以把我在人民网的强国论坛、天涯论坛以及自动转载的各大网站的维权贴全部撤下,可惜民生集团代理人丁少华却不敢答应这个充分条件。”
  “ 当我代表抱团起诉的18位债权人表达上述意见时,在座旁听的20多位守望相助的债权人爆发了热烈的掌声,,他们忘记了这是庄严的法庭,这里还有法庭纪律。主审张洪清法官似乎听出了我们债权人的心声,并未责怪,反而问询上诉人(民生集团有限公司)是否要求法庭调解,代理人丁少华自知兑现不了自己拟定的‘致歉信’中的承诺,极力回避和不敢正面回答‘和解事宜’”
  这是2018年3月15日第七审判庭江西民生集团有限公司(上诉方)和当事人(被上诉方)对簿公堂,当事人的一段精彩的发言

 楼主| 发表于 2021-12-6 07: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希望这个帖子所反映的情况,能得到合理的“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22-1-6 19: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石头上天总有落地的一天,等等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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