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九爱卫办字〔2021〕1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市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其中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审计局等48家单位组织严密,资料详实,无烟环境建设好。经专家组考核验收,为表彰先进,决定对在创建过程中成效显著的48家单位予以命名为“九江市无烟单位”。无烟单位实行三年届满复验制,届满后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巩固控烟成果,切实发挥无烟单位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所属单位、行业单位开展无烟场所创建活动。还未完成创建的单位,要积极向先进单位看齐,加快完善制度和环境建设,为推动我市无烟环境和健康九江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看看有你单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