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西省九江市浔南名邸卡卡公寓二号楼的业主,本人于2018年7月购入公寓一套,购房合同是2020年7月31日交房,去年疫情开发商也逾期一直未交房。当时购房合同明确标注公寓的楼层应该采用现浇隔层,但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换成钢结构;且逾期远超出疫情不可控力的90天,所以今年3月业主代表通过维权最终和开发商沟通协定,如果业主不采用钢结构可自行隔层,并由开放商支付业主隔层的费用,我也与开发商在3月19日签署协议,开发商承诺20个工作日退还我¥22650元,但3月19日至今,开发商一直未按合同约定退还隔层费用。
期间我们和开发商派出的负责人询问过多次,答复都是“资金周转不开,暂时无法退款”,且每次的负责人给出的承诺都不一致,互相推卸责任!不认承诺和协议!(据我们了解,并不是开发商没钱退款,只要激烈维权的业主都收到了退款,反而选择相信开发商的我们被一而再再二三拖欠隔层款)
今天我们去沟通出来的负责人竟然还想让我们签署另一份霸王条约,如果我们放弃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就承诺给我们退隔层钱,之前退款的业主并无签署这份霸王协议!
恳请媒体朋友帮忙,我该如何维权!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