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9日23:00,宜春市宜丰县接到上级关于协查新冠肺炎复阳病例同乘人员王某的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宜丰县立即采取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措施。经排查,王某,女,为市场营销人员,来宜丰调研市场,于9月17日乘坐18:15-19:33长沙南到南昌西G1306列车上与复阳病例同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王某已于9月19日晚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将王某在宜丰境内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9月18日
14:30-15:45王某从靖安网约快车至宜丰县假日酒店,全程佩戴口罩。
9月19日
10:00左右王某在酒店前台退房。
10:30-11:40左右独自一人在宜丰县城内调研美容市场,在宜丰县永康路11号味道小厨用餐。
11:40-12:40在宜丰县汽运站公交站点,乘坐公交车(赣CN5701)至石市集镇。
12:40-15:13在石市集镇调研美容市场。15:13-15:40在石市集镇坐公交车(赣CN5701)返回至宜丰县汽运站。
15:40-16:00步行返回假日酒店,在宜丰县汽运站附近打车欲去铜鼓县,因司机未载满人,将王某送返至假日酒店入住。
17:30-22:34王某在假日酒店附近网约车至宜丰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在医院单独留观3小时左右,22:18核酸检测阴性。
22:34-22:50在腾讯地图App上打车返回假日酒店,之后未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9月20日
00:20-00:42,120救护车将王某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全程有效防护。
截至目前,绝大部分王某密切接触者已确定,并按要求落实了管控措施,请与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交集的相关人员,立即向当地社区(村)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减少外出,不聚餐。其间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专车接送至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就诊。社区(村)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落实相关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并持续跟踪反馈相关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