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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6 19: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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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论坛》关于湖 口护渔队评论的回复
实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切实巩固禁捕退捕成杲,维护湖区"四清四无"的良好局面,遵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县级地方政府要根据各自地域的大小、水域的规模,必须组建成立适度规模的护渔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协助渔政部门开展巡查执法,加强湖区的日常管控。其目的一是为了弥补全面禁捕后渔政执法力量的不足;二是为了解决部分退捕渔民的就近就业问题。
湖口县护渔队是于2021年7月初组建成立的,是根据县政府要求,队员全部是从退捕渔民中遴选产生的。是根据个人申请、村委会推荐、乡镇政府审核,农业、公安、人社、卫生等部门把关,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他们均具备基本素质,政治上是可靠的。
关于禁捕后的垂钓管理,中央及省市早已有明文规定。湖口县政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于今年5月也制定出台了《湖口县关于长江鄱阳湖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且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在政府网站、湖口电视台、湖口热线等媒体进行发布,公之于众;县禁捕办在沿江沿湖也设立了50多块"禁止垂钓警示牌",反复警示往来垂钓人员。垂钓管理办法及警示牌上明确提示:1.每年的3月1日---6月30日为鱼类的繁殖季节,禁止一切形式的垂钓活动。2.垂钓活动只限于一人一竿一线一钩。3.自然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区为永久性禁钓区域。4.所有的港口、码头、排洪闸口、饮用水源取水口、高压线等危险和重要设施水域,实行常年禁钓。
可是对于绝大多数垂钓者来说,他们的垂钓根本不是什么休闲娱乐活动,而是以追求鱼获物数量为目的利益趋向。他们少则2---3根竿,多则4---5根竿;每根竿子上少则4---5只钩,多则10几只钩。随着时代的发展,他们购置的垂钓工具也在不断翻新升级,每次垂钓的鱼获物数量少则十几斤,多则几十斤。一些职业垂钓者,每次垂钓鱼获物的数量则高达100---200斤,在湖边经常会出现父子同场、夫妻同场甚至是夫钓妻运的场景。沿江沿湖的一些老渔民经常在渔政执法人员面前抱怨道,过去我们用鱼网,一天也捕捞不到他们那么多的鱼,如此任其发展下去,中央"十年禁渔"的大政方针怕是要半途而废。
古人云"不竭泽而渔,不焚林而猎"。更有甚者,他们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在鱼类的重要繁殖季节,丝毫不顾忌政府的三令五申,熟视无睹、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与渔政执法人员打"游击战"。利用早晚和节假日,与渔政执法人员打时间差,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前几天,有人针对湖口护渔队,在《九江论坛》上发表评论,表达了个人对湖口护渔队的关切,我看也无可厚非。但我认为,既然你在公开的媒体上发表观点,只少你的论点要准确、论据要充分、论证要属实,否则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
有人在《九江论坛》上说,湖口护渔队"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缴获的"战利品","大吃大喝、坐地分赃"等一些攻击些言论。我不知道评论者的依据是什么?首先你在论坛上所发布的图片,没有一张是真实的。都是在网上随意搜索、东拼西凑杜撰出来的,并进行张冠李戴、混淆视听。古人云:"事不目见耳闻而臆断其有无,可乎?"
至于说护渔队是谁给的权力?前面已经讲过,他们是根据中央和省市的指示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由农业主管部门授权的,与禁渔的初衷是相向而行,而不是"背道而驰"。
文中还提到,担心湖口护渔队会出现像湖南岳阳护渔队"监守自盗"的情形,评论者有这样"忧国忧民"的情怀,是值得肯定和称道的。作为主管部门,我们热忱欢迎你和你的朋友们乃至全社会都来监督护渔队和渔政执法人员,使他们行为循规蹈矩,不得越雷池一步。
巩固禁捕退捕成果,维护湖区"四清四无"的良好局面,不仅是渔政执法人员和护渔队员应尽的职责,同时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希望我们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换位思考,共同维护好湖口的碧水蓝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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