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一些省份开展有益的尝试,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中明确规定,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开展了父母育儿假的探索。未来,将鼓励地方探索父母育儿假的试点。
同时,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