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高先生向九江日报全媒平台反映,他在老城区有一处私宅,现在只有房产证未有土地信息,希望能补办相关土地证信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称,经土地权属确权核实后,调查无误可补办首次登记土地信息。
图为1958年市城建局出具了房屋修理许可证的复印件。
图为高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过户到个人名下的二手房转移登记材料。
“这套房是我外公于1954年建成的老宅,那时办理的是地契证,位于武警招待所旁边。”高先生告诉记者,1989年征收了老宅的部分面积,将地契证交给了相关部门。2005年,高先生通过二手房转移过户到了自己名下。时隔30多年,高先生却一直未办理土地证。高先生了解到,2016年最新政策要求是办理房产过户交易必须要“二证合一”,也就是房产证和土地证齐全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他希望对历史遗留的私房给予补办相关土地信息,便于上市交易买卖。
“如果只有房产证的情况,未及时办理土地信息的,没有土地证编号是无法录入到系统中,不能进行产权转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回复称,针对市民反映的历史遗留下来的私房,可到该中心预审科办理补首次登记土地证的业务,经土地权属核实相关房产证等相关信息,查询以前的档案,经调查实测后出具土地分摊面积,方可补办首次登记土地信息。(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吴金阳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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