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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一地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炉!附2023年新生报名点及服务片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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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0 11: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7月19日,九江经开区官方网站发布了《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公告,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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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九江市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九中招委字〔2023〕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和经商人员子女)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适龄儿童凭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适龄儿童的户籍证明及居住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按所划服务片区相对就近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或其他变相考试的办法招收新生。

(二)坚持规范办学行为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位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不得以举办奥赛班、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双语班等名义进行招生、分快慢班,也不得以举办这类班为名组织入学考试和收费。

(三)坚持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贫困家庭、弱势群体以及残疾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三、招生工作


 

(一)小学新生报名条件和办法

1.报名基本条件:辖区内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当地户籍且户籍地、居住地、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三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适龄儿童出生证等相关材料,到所属服务片区学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在“九江市义务教育智慧入学数字平台”进行信息录入,上网审核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相应民办学校登记、报名。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2.残疾儿童入学。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可自行申请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自闭症及发育迟缓儿童不受年龄限制,可到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抢救性康复中心就读;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服务片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后,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再报区社会发展局批准。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凡是在开发区内务工且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需要在我区就读的,凭居住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户口簿、务工合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上述四项证件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在“九江市义务教育智慧入学数字平台”进行信息录入,上网审核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学校学位已满的,由区社会发展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4.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凡是在开发区内经商且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需要在我区就读的,凭居住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户口簿、营业执照、适龄儿童的出生证上述四项证件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在“九江市义务教育智慧入学数字平台”进行信息录入,上网审核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学校学位已满的,由区社会发展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5.军人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8号)具体规定执行。

6.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7.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按照《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司人字〔2020〕9号)具体规定执行。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9.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科研人员子女入学。按照《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科研人员子女入学实施细则》(九开社发字〔2023〕33号)具体规定执行。

10.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11.房屋征收人员子女入学。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府发【2016】13号)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征收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由市中招办根据《九江市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统一安排部署。

(三)具体工作日程安排

1.2023年7月中下旬,制定《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并在区网站予以公布,召开招生工作专题会议。

2.2023年7月24—31日,由各学校负责,区社会发展局监督按规范流程办理辖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各学校在2023年7月31日前上报招生情况。

3.2023年8月7—15日,各学校根据区属各学校报名剩余学位对现役军人、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在我区就学的人员进行登记、审核。

4.2023年8月16日起,根据区属各学校报名剩余学位,对转学生进行登记、审核、办理转学手续。

5.2023年8月底,解决招生扫尾工作。


四、招生计划



小学招生计划,按照均衡教育发展要求,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按时入学,确保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结合各校设计教学规模,2023年度区属学校一年级计划招生66个教学班。其中鹤湖学校13个(本部12个,刘家塘校区1个);双语实验学校25个(重庆路校区15个、沿浔校区6个、中环路校区4个);西林学校3个;兴中学校6个;滨兴小学2个;学洲小学2个;港城第一小学6个;港城第二小学10个(本部8个、长河校区1个、白华寺校区1个)。请各学校严格按照计划招生,班额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如出现符合条件生源超计划情况,及时向区社会发展局提出申请,批复后按照补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超计划招生。

五、招生纪律



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工作,事关教育公平大计,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校要切实加强管理,严肃招生纪律,核准招生计划。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工作原则,廉洁自律,抵制不正之风。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服务工作。

1.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六公开原则(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服务公开,投诉举报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学校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开好家长会,在指导考生、家长填志愿时,不能诱导、包办或擅自更改考生志愿。

2.坚决维护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所有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管理。要严格遵守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密考”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招收特长生。所有学校一视同仁,均不得享有招生特权,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对未按招生管理规定录取私自择校的学生,不得给予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

3.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各校要强化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各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以各种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帮助转移户籍、安排家长在校内就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择校费、跳档费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初高中学校宣传和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或公布中高考成绩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从严治理学校在招生办学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

六、其他事项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九江市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九中招委字〔2023〕1号)精神,我区2023年招生工作需着重强调的六点。

1.2017年8月31日之后出生不足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全国电子学籍,各校一年级新学生入学时应对其是否曾经入学要在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核查,杜绝留级和重复就读行为。

2.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依据。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含51%)。

3.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1〕16号)要求,2023年小学新生入学,一套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下同)房产在4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计算时间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6月30日为限,下同);2024年小学新生入学,一套中心城区房产在5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2025年及以后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一套中心城区房产在6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一套中心城区房产仍实行在3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在公办初中入学的依据。学习阶段内另一个家庭再次以该套房产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社会发展局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4.公办学校服务片区学生确认问题。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居住不动产权(房产)证、实际居住地均保持一致,可按其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地址确定服务片区公办学校。凡户籍、居住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地不一致的,视具体情况确定其就读公办学校。仅本人户口“搭户”在亲戚朋友家的,须在办理更换监护人的公证手续后办理报名手续。户口“迁移”到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薄上的适龄儿童,回父母户口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并到相应的服务片区所在地学校报名。全家户口“空挂”或“搭户”在亲戚朋友家的适龄儿童应把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后,到户口所属地的小学报名。

5.我区城区学校间中途原则上不得转学。外县(区)中途因户籍迁移等原因确需转学至我区就读小学或初中的,持学籍表、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等证明材料,到公布的服务片区范围学校联系入学。学校若有学位不得拒收,若转入人数超过空余学位人数,则按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直到额满为止(每班人数不得超过规定人数),其余适龄儿童、少年由区社会发展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6.义务教育学校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

本文件由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说明。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3年7月19日

附件

1、九江经开区2023年小学新生报名点及服务片区范围

2、九江经开区中小学地址及招生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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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九江经开区2023年小学新生报名点及服务片区范围

依据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划片招生”有关政策依据和原则,结合我区学校学位分布实际情况,调整双语实验学校重庆路校区、沿浔校区服务片区范围,其他各校服务片区保持不变。鉴于区行政区划名称变更,为规范表述,部分名称有所更换,具体情况如下:

学校

名称

服务片区范围

主要包含的楼盘和小区

 

 

 

双语实验学校重庆路校区

1.抗洪大道以东、九瑞大道以南、兴业大道以西、八里湖北大道以北;
2.秀峰路以东、浔阳西路以南、泰山路以西、九瑞大道以北;
3.雍景湾小区东面围墙以东、南浔铁路线以南、泰山路以西、浔阳西路以北;
4.成都路北延伸线以东、长江南岸以南、泰山路以西、南浔铁路线以北。

 

1. 曼城(君怡美筑)、江南府第、中星宜景湾、诚盛御庭、银星花园、天翼景城、观澜盛世北区;

2.恒大江湾、景畔湾、建陶小区(原建材厂宿舍)。

3.中国院子、阳光下的红屋顶、正大安置小区;

4.鹤问湖壹号、鹤问公馆、壹品湾、富和小区、汽车城小区、观澜盛世南区、聆湖春天。

 

 

双语实验学校沿浔校区

1.新开河东堤以东、九瑞大道以南、抗洪大道以西、八里湖北大道以北;

2.新开河东堤以东、浔阳西路及延伸线以南、秀峰路以西、九瑞大道以北;

3.新开河东堤以东、南浔铁路线以南、雍景湾东面围墙以西、浔阳西路及延伸线以北;

4.新开河东堤以东、长江南岸以南、成都路北延伸线以西、南浔铁路线以北。

1.观天下、建发八里府、中辉外滩,亿达蓝湾;

2.九龙世纪城、沿浔安置小区(一、二、三期)、阳光福邸、澜桥世家、中联城;

3.雍景湾、锦江国际、沿浔村1-8组。

 

 

 

 

双语实验学校中环路校区

 

 

 

 

长城路以南、长江大道以西、九瑞大道以北部分。

备注:九瑞大道以南、南海路以北、长江大道以西、兴业大道以东部分在新增小学网点布局前,一年级新生可以在双语中环路校区就读。

 

容昌桂花园、龙开御景、弘雅新苑、弘雅花园、龙湾旗府、浔阳美地、太阳岛小区、矿冶小区、两岸一品。

备注包含的小区:昌平花园、心悦小区、天溢华庭、长安小区、广域新里城、石钟公寓、诚盛御景、新贵府邸、国瑞花苑、联信家园、联盛快乐城、城市之光、正和小苑、老茶厂宿舍、四中宿舍、职大宿舍、国安宿舍、农校宿舍、东方国际公寓。)

鹤湖学校

 

龙开河路以西、长江大道以东、十里河以北、京九路以南的螺蛳墩社区、柴桑春天社区和新湖社区。

 

柴桑春天社区、新湖社区、光辉大厦、柴桑大市场、时代华府、河畔花园、世纪嘉园、德晟豪庭、步红花园ABCD栋。

鹤湖刘家塘校区

新城片区(原汽车工业园) 、刘家塘村。

半山溪谷、华欣家园、俊逸花园小区。

 

 

兴中学校

春安里社区(浔阳西路以北部分)、坝围里社区、官牌夹社区、建材社区(泰山路以东部分)、向阳社区(向阳路以西)、西二路社区(只含半岛一品)、兴中社区。

阳光城·愉景湾、港务局宿舍、贵和小区、望江新苑、国豪水岸城、河岸人家、东方塞纳、官牌夹泵站、望江天悦、海正绿城、浔城湖景、恒大·珑庭、利江市场、西苑小区、半岛一品、民生瞰江郡、滨江凯旋城、海洋新苑、官牌夹安置小区、恒盛水晶城(恒盛上花园)、两岸一品、维也纳春天、国棉一厂四区、瀚江府。

滨兴小学

放马场社区(南径路、北径路、浔阳西路56号和58号、前放马场1号)、月亮湾社区、向湖社区、春安里社区(浔阳西路以南部分)。

 

春安里安置小区、翰林苑、月亮湾生活小区、前纬路小区、铁路宿舍、八里湖一支路小区、向湖新村小区北区、浔海领域、康乐小区、八里湖新村、河西水厂小区、新天地小区、清水湾小区、锦天府、鑫海领域、广域星澜湾。

学洲小学

一马路社区、二马路社区、三马路社区、西二路社区(不含半岛一品)、向阳社区(向阳路以东)。

 

 

龙禧楼、金泰园、龙珠楼、龙润楼小区、星辉豪庭、城市华庭、三泰康都、西一路小区、青竹苑、鸿丰馨苑小区、天缘小区、阳光锦城、润景台、水印雅园、城市经典、玉兰苑、佑达利小区、利江花园、大润发、时代天城、移动公司宿舍、向阳苑南苑、维也纳春天、宜家居。

西林学校

城南片区(原出口加工区)、泉塘村、西林村、双塔村、蛟滩村复建地。

香榭丽都、金丰御园、申佳苑、九园路公租房、中安九云府。

港城第一小学

东至九瑞大桥,西至石牛路,北至永安大堤,南至赛城湖大堤。包括:城西片区(原城西港区)、赛城湖管理处、永安乡、爱国村、官湖村、

综合大市场(九瑞新城)。

城西港安置小区一至四期、信华•紫悦都、九江印、民强

金域蓝湾、水韵风情、

远洲•九悦湾、九瑞新城。

港城第二小学

城西片区(原城西港区)广隆阳光城、水果小镇、安永人家小区、

永安乡爱民村、永安村、农科所、大树村、滨江村、新民村。


港城第二小学长河校区

长河村


港城第二小学白华寺校区

白华寺村、王家堡村



02
九江经开区中小学地址及招生电话一览表


学校名称

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地址

双语实验学校重庆路

校区

小学部

0792-8889010

17779258623

初中部

0792-8886013

17779258678

九江经开区重庆路6号

双语实验学校沿浔校区

17779258679

    抗洪广场以西

双语中环路校区

0792-8889109

19179211131

九江经开区中环路1号

鹤湖学校

小学部

0792-8324591

13970240960

初中部

0792-8324592

18000727950

九江经开区长江大道360号(柴桑春天小区三区旁)

鹤湖学校

刘家塘校区

0792-8324669  0792-8321788

13979223528

九江经开区十里大道1588号刘家塘村

兴中学校

0792-8107016

19079223190

九江经开区鱼苗塘3号

滨兴小学

0792-8215853

13979289034

九江经开区二马路68号

学洲小学

15079208511

九江经开区后纬路2号

西林学校

小学部

18507020556

初中部

18720227242

九江出口加工区北复建址,105国道旁。

港城中学

19179297210

城西港区余水路与规划三路交汇处

港城一小

0792-8798617

13507029562

城西港安置小区港城一小

港城二小

0792-7177790

18720936679

九江经开区城西港区港兴路137号

港城二小

长河校区

18970238091

九江经开区永安乡长河村4组

港城二小

白华寺校区

13767221596

九江经开区永安乡白华寺村3组

源|国家级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九江经开区文教




发表于 2023-7-20 23: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不偏离义务教育法的宗旨和总的精神。
发表于 2023-7-30 18:13: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还有几年各个学校拉生源快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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