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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和谷炭火烧肉店收取炭火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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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8 09:44: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在濂溪区和谷炭火烧肉店消费,落座后桌面小程序扫码点单,结账时收到机打消费单,发现多出了“碗蘸料”“湿巾”“炭火”等三项费用总计23元。点单时小程序根本不显示这些收费项目,也没有服务员告知,店内也并未有任何标示,本人认为这些收费不合理!

发表于 2024-5-7 15: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濂溪区五型办 回复:


九江濂溪:和谷炭火烧肉店违法收取炭火费


       经核查,通过扫码二维码点餐小程序发现炭火费在点餐系统里可见,商家解释,由于其炭火是其购买而来,存在成本,故收取每桌9元的炭火费。蘸料费用在点餐系统里是可以自行选择的,此项费用是可以根据实际消费情况进行增减。区市监局


    工作人员认为《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经营者应当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虽未明确规定餐饮店不能收取炭火费用,但是基于餐饮合同中商家提供符合要求饮食的义务,此项炭火费用欠缺合理性。故区市监局工作人员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商家在2024年4月22日前改正,取消炭火费。同时对于蘸料的费用要再消费者用餐过程中多提示。



    4月16日,商家反馈已取消炭火费,4月17日,区市监局工作人员再次现场确认,扫二维码点餐,通过小票可见商家确已完成整改,小票上炭火费费用为0。对于投诉人退费诉求,商家表示可以退还相应炭火费用。



    关于退费事项,经协调,经营者表示同意退费,投诉人表示不予接受。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区市监局工作人员已现场告知投诉人,区市监局做出的终止调解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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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8 10: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低碳,你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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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9 15: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炭火烧烤存在以下原因不建议食用:
1. 烧烤过程中肉类的营养成分损失较大,不利于人体健康。
2. 炭火烧烤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有害物质,如苯并芘等,长期食用可能致癌
3. 炭火烧烤过程中温度较高,容易烤焦食物,产生苯并芘等致癌物质,同时炭火也不够卫生,可能会传染疾病
4. 长期食用炭火烧烤的肉类可能导致肥胖。

为了保护身体健康,不建议经常食用炭火烧烤的肉类。假如出现不良的病症,会出现不舒服情况,需要及时的采取针对性措施治疗,比如采取药物治疗或者是其他方式治疗,另外就是要补充蛋白质的营养吸收,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恢复。如果正在病情症状,请咨询医生以寻求治疗建议,并采取措施缓解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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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推荐水油锅煎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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