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92 - 8559171
  • 新 闻 有 奖 爆 料 热 线
搜索
查看: 16213|回复: 2

【已回复】彭泽城管损人利己的工作态度要不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8-8 07:36: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说来说去一句话,彭泽县城管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从而强势驱赶早市乡郊菜,每天早上六点钟过一点就让临时工将乡下菜农全部赶走,哪里都不准摆摊不让卖。

据一名彭泽城管内部工作人员私下透露;城管这样做的目地还是为了新龙贸市场的摊位费,为了创收只能驱赶乡下菜农,否则收费摊位就难蠃利。

这就是彭泽城管典的损人利己嘴脸和目地 164627gdmsomlfia6zse4d.gif

 

164622inzc369hjhy924uz.jpeg

 

发表于 2024-8-13 16: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关于网友反映彭泽城管损人利己的工作态度要不得问题的回复


“问政九江”平台:


收到“彭泽城管损人利己的工作态度要不得”的转办件,我局高度重视,经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七章第四十二条规定,禁止流动摊点在公园绿地上行驶、停放车辆;在公园绿地上摆摊设点、销售商品。但我县考虑到民生问题,同意我局在柳林路公厕周边、渊明小学对面空地处等不影响居民生活出行的部分地段,设置了临时“便民疏导点”及“农民自产自销点”,时间为早上6:00-10:00,下午16:00-21:00,用于解决我县中心城区流动摊贩经营问题,但是也有严格的管理规定,所有的流动摊点、疏导点经营者都要自觉维护疏导点周边的环境卫生,减少噪音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坚决服从城市管理者的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宜商宜居的美丽彭泽。


为了防止菜农早高峰占道经营,影响送学家长及上班人群出行安全,我局执法大队每日都是早上7点上班,开始对重点路段的占道商贩进行反复劝导,引导他们进市场或自产自销点经营,反映人反映图片是大队在巡查中发现有一瓜农占道经营,违反规定,将车辆停在了道路上,影响车辆出行,阻碍交通,并非我们规定的摆放点,且当时喇叭噪音比较大,我们才予以制止,让其将车辆移走并将音量降低以防噪音扰民,由于此路段靠近居民区,所以我们在日常管理中也是将此路段作为重点路段进行重点关注。


欢迎广大市民对我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感谢市民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彭泽县城市管理局;电话:0792-7199290。


                        彭泽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4-8-8 14:36: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都一样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2011-2015 http://bbs.jjxw.cn All Rights Reserved. Discuz!X3.5 赣ICP备09014903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