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东方俊园小区里有一位上了年纪(约70岁左右)的老人无视他人的提醒劝说,天天把小区垃圾桶内的垃圾翻落到地面,他将可以卖钱的废品拿走后便扬长而去,留下满地的油污和垃圾让人感到无比糟心!不仅如此,小区地下室里,楼梯间里到处都堆放着他的废品宝贝,物业多次清理劝说均无果,也多次报过社区、消防、派出所等部门,但均无任何改变。这种故意破坏环境且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的行为难道就因为肇事者上了年纪就不能法办?难道因为上了年纪就可以放任他为所欲为了吗?期望能有领导部门关注此事,能够将该问题彻底解决,能够将隐患及时扼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