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届时可毕业的证明或完成学业情况的证明或说明,具体如下:
(1)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自学考试)或学生证(网络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还须提供网上自行打印的成绩单。
(2)在国(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国(境)外留学考生须提供由就读院校开具的届时可毕业的证明或完成学业情况证明。
(3)往届考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以往届生身份选择就读学校所在设区市报考点报考的在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在校研究生须提供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原因造成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本人所在地户籍部门出具的规范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切记使用更新后的信息报考。
(6)提供虚假证明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