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见我 发表于 2021-7-15 16:52:26

【已回复】九江交警第三大队,你们就是这样执法的吗?

      前天去九江房管局办产权证,大老远跑一趟没办成,张帖的告示说搬迁到市体育馆,昨天又去那片办事,看到了体育馆,进去看了一下没看到有办公的痕迹,想找人问一下,附近没人,出门往左几十米有个交警执勤点,打算去问一下并左转回家,还没开口,出来个女协警,叫我把车推上人行道。我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她上来就拔掉我车钥匙,接着从空调房里出来个年轻男警察,和一个年岁稍大的男协警。上来就说我逆行,不由分说,一通教育后,开了一张五十元罚单,让我到银行交款,说实话我有些零乱。我没有违章的故意,只是想打听一下体育馆办房产证的事而已。回家想了想,这事不对啊,怎么成了这回事,我有几个不解,想请交警三大队(从罚单 上看到的)领导出面为我解或,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并没有定义非机动车道的逆行行为,只是在没有非动车道的情况下,也就是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时须靠右侧行驶,通俗的举个例子说:步行街算是非机动车道,在步行街,我们都没见过不让正走反走,不存在逆行这么一说,这就是因为非机动车,人等行走较慢,人流避让可控才不存在大的安全隐患,也就是说非机动车道重点是相互避让,电动车经常出现碰撞是因为车速违规,是制造企业的问题,不存在电动车逆行的问题。回到逆行这个问题,交警判罚出现两个误差,一.机动车道行驶;二、逆行。(这是网上摘抄的律师观点。我认为有理,就当时而言,我出门就当右拐,右边行驶几百米,推车过马路,再右侧行几百米,再推车过马路然后————。对机动车而言应当这样,谁叫他跑的快呢,让自行车或行人这样做就有些强人所难了吧)(如果道路上两路口设置 很远的话,一天想干点啥不可能,因为尽打圈去了,所以非机动车在一些区域逆行很常见,我认为也很合理)       二,九江是旅游城市,也在参选文明城市,交警是城市的明信片,我也在网上查了,警方应当文明标准规范执法的。那你们是怎么执法的呢?整过过程没有敬礼。也没有二个以上警员,(协警不算)没见到执法计录仪,警员也没主动出示执法证件。甚到我没见到他胸前应佩带的警号,什么都没有(不过也没有恶语相向)。是政府没有给配备?还是你们怕麻烦?事后回想起来有一种被人当街抢了的感觉。就算那个警察是真的,就算我真的违章了,我还是共和国化民吧?是警员不会敬礼呢?还是不愿向一个骑电动自行车的公民敬礼呢?
       三。《交法》规定:罚款是五到五十元之间,那么我请问,为什么我的是顶格的五十元呢?是我的情节严重?后果恶劣?还是态度恶劣?你们执法难道凭的是一时好恶吗?如果是这样,我就要为九江人民悲哀了
       四。根据《中华人民国程序法》我认为你们执法程序一存要着错误,申诉你们能撤销这张罚单,本应到你们单位去申诉,但年事以高,加之天气炎热,重要的是我不知道交警三大办公何方。幸有政府推行网络问政,故在网上问问,希望人民公仆能重视并解或。

马上办栏目组 发表于 2021-7-23 16:04:43

<p style="line-height: 2em; text-align: center;"><strong>九江论坛舆情回复</strong></p><p style="line-height: 2em;">&nbsp;</p><p style="line-height: 2em;">关于九江论坛网友被交警处罚的相关发帖已收悉,第二大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还原。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p><p style="line-height: 2em;">7月14日11点15分左右,当事人从体育馆南门左拐,随后向东逆向行驶,中队执勤人员发现其违法行为后,将其拦下。询问中了解到,当事人所骑的是一辆刚买没多久的新电动车,还未上牌,中队执勤民警对此进行了教育,督促其尽快去办理登记上牌,并对当事人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p><p style="line-height: 2em;">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以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罚款。(本条第十项:逆向行驶的。)</p><p style="line-height: 2em;">如当事人对本次处罚存有异议,可按照法律程序,到市政府东楼六楼——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进行行政复议。再次感谢网友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关注与理解。</p><p style="line-height: 2em;"></p><p style="line-height: 2em;"><br/></p><p style="line-height: 2em;"></p><p><br/></p><link rel="stylesheet" href="http://bbs.jjxw.cn/source/plugin/wcn_editor/public/wcn_editor_fit.css?v134_Mwc" id="wcn_editor_css"/>

花开见我 发表于 2021-7-15 16:54:38

惑——————或是错别字(不好意思)

花开见我 发表于 2021-7-15 16:57:48

不好意思,有风个错字,发出了也不知怎么改,没发出时又浏览不全:

花开见我 发表于 2021-7-15 18:39:33

还有,年轻交警给我拍照时用的是手机,要不是他们的执勤点就在市府对面,我真怀疑他们是假的

无名客 发表于 2021-7-15 19:12:54

推行就不存在逆行,别骑,推行去问路。

随性而行 发表于 2021-7-15 20:20:12

确实够疑惑的,电动车上路也没有非机动车道,有时候真不知道自己是该依据行人规则还是机动车规章?比如红绿灯要左转,提前进入左转道吧挡住了机动车,等到灯口再并入吧,机动车直行左转不了,干瞪眼.这要认真一天要被罚款好多次

cyjjlt 发表于 2021-7-15 20:53:54

有的人,无语啊!我支持三大队。

cyjjlt 发表于 2021-7-15 20:57:14

难怪无理取闹者不少

花开见我 发表于 2021-7-15 21:46:05

cyjjlt 发表于 2021-7-15 20:53
有的人,无语啊!我支持三大队。

   我不知道你说的无理是指那条,国家对警方执法在程序是有严格要求的(两名以上警员在场 ,执法计录仪,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被执法者的权力等),如果不照着做,容易造成冤案,兹生腐败,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放走十个犯罪份子造成的恶果更大。周立波在美国曾在汽车上查出毒品和枪枝,但美法庭就以警方查证时程序违法为由,判其无罪。起码杜绝了被人栽赃的危险。法制国家先要法制执法者,你不希望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么。

花开见我 发表于 2021-7-15 22:41:02

随性而行 发表于 2021-7-15 20:20
确实够疑惑的,电动车上路也没有非机动车道,有时候真不知道自己是该依据行人规则还是机动车规章?比如红绿 ...

我曾在卫校路口被堵很长时间,那里车多,红绿灯时间长,那里直行红绿灯和左转的红绿灯同时亮让电动车无语,都是红灯当然是都不能走,都是绿灯时直行的汽车开行了,电动车敢左转吗?只好等,结果等来的是红灯,哈啥,等着吧,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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