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jjlt 发表于 2023-1-31 10:46:21

恳请市政部门补齐九江城区所有人行道

现在的问题是,九江城区的主干道的人行道,都有大量缺失。是没有规划设计过?是被开发商吃掉了?是被大型酒店吃掉了?



号称多少线城市,就要有对应的实力。人行道都断断续续的,而且还是主干道的人行道都不齐全。这样的断断续续人行道,在庐山大道、德化东路、十里河路、十里大道、龙开河路…… 有的是泥巴路,没有铺设人行道专用的透水、防滑地面砖;有的是做成了绿化带,被新建成的居住小区给霸占了人行道空间,行人只能踩踏小区门口的绿化带,或者冒险走非机动车道;有的是被大型酒店侵占了,只有行道树和破损的路沿石;有的是没有与车路基本平行的人行道,走路必须走所谓的游步道,绕来绕去,人家又不是玩来的。

另外,人行道途径各商家、小区、单位等门口的区域,也是被车辆霸占,被小区用铁栏杆挡着,走路就是绕。有些事,根本没去管,你让城管说人行道的区域是如何划分的,他绝大多数人都不懂,还怎么管。之前在九江网看到过一个,是说人行道认定标准的,人行道途径各口子的缺口处,也都是人行道,虽然没有铺砖什么的。

cyjjlt 发表于 2023-1-31 10:47:21

人行道定义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0-01-03 15:17【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民生咨询类文件编号: JJSZF- 202001- 2253860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生成日期: 2020-01-03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信息索取号: G00000-0203/2019-72113
人行道指按城市规划建设行道,专供人们通行的部分。按功能划分为:路牙沿、附属设施功能带、盲道、人行道、退让线五个部分。在城市里连续建筑群的街道,人行道是指从标出车行道界线按城市规划建设行道的路缘石、缘石(流水石)起至房基线高出车行道部分。人行道还包括:1、胡同出口处或单位出口处将人行道截断部分(虽是行人和车辆共同通行的地带,但仍应视为是被截断的人行道);2、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或行人通行的场所(包括广场、绿地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由于道路改造非机动车道路设置在人行道上的,道路两侧人行道侧石以内部分;4、道路两侧虽不属于城市道路范围,但允许行人通行的场所;5、虽个别时段允许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通行,但主要供行人通行的场所。人行道禁止非法占用,也禁止车辆驶入。推着自行车在人行道上行走或者残疾人摇动轮椅车在人行道上通行的,应按行人通行对待。

cyjjlt 发表于 2023-1-31 10:48:47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九江市中心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9-03-25 00:00【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文件编号: 九府办发〔2019〕5号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生成日期: 2019-03-25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信息索取号: G00000-0203-2019-0035责任部门: 九江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浔阳区、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调整九江市中心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的方案》已经2019年1月10日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2月18日

  

  

关于调整九江市中心城区道路及人行道

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的方案

  

  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自2016年6月以来,市中心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工作由市国资委下属鼎通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对由市交管、建设、物价、执法等部门依法施划的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进行管理和收费。随着城市经济发展和道路临时停车管理、需求的变化,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6﹞960号)精神和我市的贯彻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有必要对我市中心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我市中心城区道路通行、管理等改革的需要。

  一、调整原则

  运用经济手段调节缓解道路拥堵状况,提高道路临时占用停放利用率,鼓励减少占用道路和人行道停车时间,采取分区域分时段累计计费方式。

  二、收费标准(指一个停车泊位)

  1.一般时间和路段。

  一类区域:2小时内5元,第3-4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第5-8小时每小时加收2元,第9-13小时每小时加收3元,全天30元。

  二类区域:2小时内4元,第3-6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第7-13小时每小时加收2元,全天22元。

  三类区域:暂不收费。

  2.高峰时段和特殊路段。

  划定环城路、庐山南路、甘棠南路为重点拥堵路段,设置高峰时段,即早、晚高峰时段(7:30-9:30、17:00-19:00)。在高峰时段或跨高峰时段,特殊路段停车两小时内在一般时间和路段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1元,即2小时内6元,其余按一般时段加价标准计价;夜间(20:30-次日7:30)特殊路段按次收费,每次4元。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对特殊路段和区域划分进行动态调整,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3.首停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后停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4.大、中型车辆按车辆所占用的停车泊位个数收费。

  5.包月标准:原则上不允许包月,但个别道路及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特殊路段、宾馆、饭店门前定点包月250元。

  三、区域划分(附后)

  四、减免优惠

  1.计价时间(7:30-20:30)内前20分钟(含)内免费,夜间(20:30-次日7:30)不收费(特殊路段除外)。

  2.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救护、救灾抢险、市政维修、殡葬用车及残疾人自己使用的已办车牌、驾驶证的专用机动车等免费。

  3.新能源汽车停车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五、其他事项

  1.认真做好收费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路段等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含收费时段、优惠减免政策及优惠对象等)、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按规定出具收费正规票据。

  3.经营单位需每年年初将停车收费收支等情况报市价格、财政部门,以便定期对占道停车收费情况进行分析,作为价格管理的依据。

  上述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 九府办发〔2019〕5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九江市中心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方案的通知.doc

cyjjlt 发表于 2023-2-19 08:02:18

cyjjlt 发表于 2023-2-25 07:59:36

cyjjlt 发表于 2023-3-3 10:47:21

人行道的中断,是被酒店、居住小区、单位等侵占了,消失了。

cyjjlt 发表于 2023-3-7 20:20:41

人行道残缺不然

cyjjlt 发表于 2023-3-8 17:26:48

:@

胭波浩淼 发表于 2023-3-9 07:27:54

所谓的景观路庐山大道的人行道也是断断续续的,从庐山新城段至庐山北门根本不存在有什么人行道!

cyjjlt 发表于 2023-3-10 22: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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