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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施行!九江“房票”安置政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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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5 09: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日前

市住建局印发

《九江市中心城区

房票安置办法(试行)》

对房票安置方式、房票适用范围

房票实施主体、房票价值

房票权利人、房票

使用方式等进行了明确

该办法自2024年8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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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看看“房票”安置政策
都有哪些亮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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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九江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九府办发〔2024〕20号),进一步实施好房票安置政策,结合中心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房票安置方式

房票安置是指房屋征收人比照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政策,将相应的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购买指定范围内新建商品房的房屋征收安置政策。房票即为辖区〔中心城区(含柴桑区,下同)〕政府(含管委会,下同)房屋征收部门出具的相关结算凭证。

二、房票适用范围

(一)房票适用于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项目。其他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允许使用房票的房地产项目,由辖区自愿承担房票购房奖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提出申请,并做出保交房承诺,经所在区住建部门审核,报市住建部门汇总后向社会公示。

(三)房票仅限用于购买经住建部门公示的房地产项目中的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服用房、停车位等,下称“新建商品房”),不得用于购买小产权房、二手房等其他房屋。

三、房票实施主体

辖区政府为房票安置实施主体,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负责本区域内的房票安置工作,辖区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房票价值

(一)房票价值由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款”和“购房奖励”两部分组成。“货币补偿款”由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货币补偿奖励组成。“购房奖励”以“货币补偿款”为基数实行分阶段递减计算:

1.开具房票日起6个月以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商品房合同备案当日时间为准,下同),按“货币补偿款”的20%计算(其中辖区政府承担15%,开发商承担5%);

2.开具房票日起6个月以上至9个月以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货币补偿款”的16%计算(辖区政府承担12%,开发商承担4%);

3.开具房票日起9个月以上至12个月以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货币补偿款”的12%计算(辖区政府承担9%,开发商承担3%);

4.自开具房票之日起12个月未使用的,不再享受房票奖励,按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款”以现金形式兑付,不计算利息。

(二)在房票价值范围内,可根据被征收人意愿开具一张或多张房票。房票价值内可用于购买同一项目内的一套或多套新建商品房,也可多张房票同时使用。单张房票已使用而其价值未使用完毕的,剩余价值不予兑换,视为放弃权利。房票具体样式及内容由中心城区各辖区政府自行确定。

(三)被征收房屋搬迁奖励、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装饰装修补偿、附属物补偿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其他补偿款仍按原渠道以现金形式发放。

五、房票权利人

(一)房票权利人是指房屋征收过程中自愿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和被转让人。

(二)房票实行实名制,经所在辖区房屋征收部门登记后生效。房票可自愿转让一次,转让房票的被征收人和被转让人须前往该房票发放辖区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办理转让备案手续。房票转让的,享受购房奖励时间以首次开具日起算。

六、房票使用方式

房票的领取、使用、结算、兑现、退回,以及是否允许跨区使用等具体操作方式,由辖区政府在相关房屋征收项目《征收公告》及《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中予以明确,并向市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暨涉稳风险防范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

七、其他事项

(一)使用房票购买商品房且享受了购房奖励的,原则上不得退房。如确需退房的,必须将购房奖励足额退回原发放部门指定账户后,再予以办理后续退房手续。

(二)除本办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房票进行转让、买卖、担保、质押、套现,一经发现,由辖区政府取消其房票购房奖励,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移送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三)参与房票安置的房企应如实提供项目信息,并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不得在申请中弄虚作假,也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采取恶意涨价、捂盘惜售、设置额外条件等方式区别对待使用房票的购房者,一经举报查实,将直接取消使用资格,并纳入诚信体系约束管理,涉嫌违法违规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办法自2024年8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本办法实施前已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且安置房已开工建设的项目,仍按原征收补偿方案规定执行。安置房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九江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九府办发〔2024〕20号)及本办法规定严格落实“房票”安置政策,确需实物安置的,原则上以购买存量新建商品住房方式予以安置。






源:九江住建


发表于 2024-9-7 12: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香港上水天峦的一栋别墅以1780万元的价格成交,相比原价下跌了40.7%,业主在持有近14年后,账面亏损超过656万元。此外,尖沙咀九龙站的擎天半岛的一套低层三房单位也以1850万元的价格售出,业主在持有9年后,账面亏损约238万元。香港楼市的持续低迷,即便是长期持有的业主也不得不以亏损的价格出售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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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8 20: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这里““房票””作何理解?所谓“房票”,据百度百科词条介绍:所谓房票,可指业主购买房子时所产生的一切票据,包括购房发票、完税证等等。在一些文学作品中本指缴纳房租的收据。而因房屋拆迁或政策限制而获得的购房优惠资格,倒卖这种资格也称为卖“房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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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7 22:35: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优惠政策,起在明处,毫不遮掩、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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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6 20: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公布各项优惠政策,公开透明,使百姓可对号入座,明白自己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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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5 15: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饥饿营销?

补充内容 (2024-8-17 00:07):

一种无谓的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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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随着房屋保险,房屋养老概念的提出,未来10-15年,如果房子它只要不再像以前那种大幅度增值了,房子就变成消费品了,它持有成本会很高的,尤其是你可以脑洞一下!
如果说这样的房子一年物业费、保养费、养老金、修缮基金,然后你在过了一定的年限以后,你可以想想越顶层它的成本越高。
一旦房屋养老。那个成本其实毛估估,我们觉得大概能到这个数,2%,如果到2%,你自己算算,1000万的房子一年20万,你还搞不搞?所以说你会发现后面就变成了,可能顶层养是20万,底下可能养就是5万,它差距会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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