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碧桂园联发·浔阳府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上明确规定房屋交付时有“负压新风设备”,但是1月份开发商通知收房时未发现有“负压新风设备”,开发商辩称其在房屋墙壁上打孔安装的类似过滤网状白色小圆筒为“新风设备”,开发商所谓“新风设备”仅有通风口,无机械负压设备,不符合国家新风技术标准。业主多次要求开发商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及证明其为“负压新风设备”的合法证明材料,开放商屡次推诿,要求整改,亦拒不接受。万般无奈,只得请要求开发商按购房合同规定整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名录及国家新风技术标准的“负压新风设备”,严厉打击不法开发商,维护社会正义与市场秩序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