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口县一姓骆的女子向九江报业融媒反映,她2019年在九江颐高广场购买了一间门面,先期支付了15万元首付款,并向开发公司借款3万元支付定金。但因贷款办不下来,导致铺面尾款无法支付,想退铺面拿回钱也难如愿。九江颐玺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的江先生表示,经向公司董事长汇报,可以为客户置换一间铺面,如果客户不能接受,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据介绍,骆女士2019年在颐高创业基地AB座购买了一间门面,但接待她的是一家房屋中介公司。骆女士的丈夫说,当时买门面时,这家中介公司就在颐高广场销售中心办公,让人以为就是销售中心的工作人员员,之后就在中介公司的忽悠下签了协议与合同,因首付款不够,便通过银行办理贷款支付了15万元首付款,同时还向开发公司借了3万元支付定金。骆女士丈夫表示,当时办首付款贷款时,他就向中介提出疑问,这样以后还能办理下尾款贷款吗,但中介公司一直保证没问题,还出谋划策让其办贷款,结果,再去办尾款贷款时,银行以已经办理贷款为由拒绝了。他想,既然无法办理尾款的贷款,而且银行已发放的贷款每月都要还贷,自己目前也没有能力解决,所以就提出退还门面退,将首付款和定金拿回来,结果三番五次找开发公司,公司的工作人员和销售负责人推来推去,以至他始终拿不回钱。
九江颐玺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的江先生表示,公司目前是委托第三方进行门面销售,不过骆女士签定的协议和合同是本公司的,也在住建局进行了网签和备案,是有效的。门面的贷款办不下来,原因是客户的征问题信,而非其他因素,所以按照合同办是没有问题的。但江先生说,此事他已经向公司的董事长汇报,董事长提出可以进行门面置换,如果客户同意可以具体谈;如果客户不认同,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骆女士丈夫表示,他无法再相信开发公司和中介,是否走司法程序回去咨询律师后再说。(九江报业融媒记者 张新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