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各项要求,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彭泽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彭泽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水厂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月25日,彭泽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太平关乡太平村卫生所、太平村卫生所朱某华诊疗点及太平村卫生所朱某鸣诊疗点进行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发现其均未按要求落实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0号)。即重点场所进出人员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落实“1米线”等疫情防控要求。同时,在检查中还发现诊疗点机构设置不规范,无门诊日志、无处方、无发热病人登记本、无患者体温登记、无消毒记录等,均未按规定落实预检分诊工作,医疗废物和院感防控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停业整顿。
2021年元月份以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检查相关单位120多家,发放宣传资料和防控提示600余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0余份,行政处罚12家,停业整改3家。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监督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反新冠肺炎防控管理措施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执法高压态势,保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来源:彭泽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