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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罪”入刑首日,九江一男子以身试法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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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10: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日前


九江一男子在民警执行公务期间

不断对处警民警进行语言辱骂和行为挑衅

在抵抗过程中导致一名民警受伤

犯罪嫌疑人罗某(男,40岁,九江人)

 因涉嫌袭警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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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13时

八里湖公安分局滨兴派出所

接到辖区内一茶楼老板报警

称其因停车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

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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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解过程中

犯罪嫌疑人罗某冲至现场

阻碍民警正常执法

并对民警和报警人进行辱骂

处警民警考虑罗某的挑衅行为

可能导致事态恶化

准备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下一步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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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算什么东西,

搞坏我衣服你陪得起吗?”

“你一年工资都赔不起”

罗某不仅不予配合

还不断对民警进行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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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挣脱控制并对民警进行推搡和锁喉

导致其中一名民警受伤

到案后

罗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

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1年3月1日起,袭警罪正式施行。

法律权威不容挑衅

执法者不容侵犯

决不能让人民警察流血流汗又流泪!

来源:平安九江、八里湖公安


发表于 2021-3-8 16: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从叙述情况来看,犯罪嫌疑人太过嚣张,还不顾一切胆敢对公安执法人员“锁喉”,造成我公安人员受伤,真是胆大包天,目无法纪,应该以袭警、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等从重处理,数罪并罚,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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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17:33: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警察叔叔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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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12: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找到几年的反省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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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8 10: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请收下我的膝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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