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出路”政策,曾是中国对待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的一项重要政策。毛泽东同志也有专门的论述。(1)对逮捕的犯罪分子,除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外,一律实行劳动改造,给以生活出路,给以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2)对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及时给以奖励,直至报请减刑或假释;(3)对文化、技术考试合格的,与当地教育、劳动等部门联合发给为社会所承认的证书。 历史上“给出路”曾经作为一种战术来运用: 1,东汉建武十九年(43年),单臣、傅镇等人造反,占领原武城,刘秀派大将臧宫率兵围剿,但单臣军队粮草充足,原武城墙又十分坚固。臧宫日日猛攻,死伤了很多士兵,却久攻不下。刘秀召集大臣们研究对策,刘秀听取年仅16岁的东海王刘庄意见,给出路即给想跑的人留一条生路。刘秀依计而行,下令臧宫撤围。城内人不断逃亡,死扛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官兵轻而易举攻入城内,单臣、傅镇等被斩杀。 这是历史上较早的“给出路”的经典案例。所谓“给出路”,似乎可以与“得饶人处且饶人”挂钩。比起不管三七二十一,只管杀杀杀之流,应该算是进步了,有人情味儿多了。 2,也是在东汉年间,大将窦固率军攻击匈奴的一支500人彪悍无比“飞虎队”。被窦固的兵马围在了一座山谷中,仍顽固抵抗。汉军将山谷两侧的出口死死堵住,匈奴兵则躲在一块巨石后面,并组成圆阵,不停地向外放箭,射杀汉军无数。窦固见状,令部下只堵住其中一个出口,另一侧的军队全部闪开。部下不解。窦固说,敌人没有退路,必然死拼,而谷内草木繁盛、水源充足,他们一时半会儿困不死,这样,即使最后我们胜利,也会付出惨重代价,不如给他们出路,敌人一跑,我们就有机会了。果然,这支匈奴部队从山谷里出来后,拼命向北逃窜,队形顿时大乱。汉军则在后面紧紧追击,不断用弓箭进行射击,很快就消灭了这股强敌。 说了这么多,就是希望对老百姓要贯穿“给出路”,过去对刑事犯罪的人都贯彻“给出路”,何况对人民,更应该给出路,不给出路的政策不是我们共产党的政策,村镇领导多读读书,坚持一切为人民服务,解决这三家“给出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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