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柴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李启斌下落,有效执行人民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特发布悬赏公告。被执行人李启斌未执行标的额150000元,提供有效线索将获得1000元悬赏金。
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品执行悬赏公告
(2021)赣0421执150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李启斌下落,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启斌,男,1987年3月9日出生,汉族, 住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沙河街镇双瑞西路一支巷2号, 公民 身份号码:360421198703090017
执行依据:(2020) 赣0421民初1748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总额: 150000 元 悬赏期限:2021 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此期间被执行人被找到或案件执行完毕,悬赏即终结。
悬赏金发放条件及方式: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并由我院予以实际控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悬赏金额1000元支付给举报人。
举报电话:0792-6823595/15870896142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相关情况严格保密。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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