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92 - 8559171
  • 新 闻 有 奖 爆 料 热 线
搜索
查看: 38516|回复: 16

九江万达物业公司私吞业主停车费,濂溪区住建局为何还支持物业公司在广宁金街通车街设岗亭栏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5-13 14: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2018年,九江万达物业公司在九江万达广宁金街通车街两端路口非法强建岗亭栏杆,变相把好好的商业街变成停车场,停车超半小时收5元,过夜15元。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七条对小区停车位归属有了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所以,九江万达物业公司数年来在广宁金街商业街收的停车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扣除代收成本,应该按月结算,归还全体业主。可是,九江物业公司自收费以来,从未公开数年来巨额停车费的去向,属于严重私吞行为。请上级相关机关立案,维护社会公平正议,提高九江商业生态。
009.png 611.jpg 304.jpg 301.jpg
2014年到2018年,九江万达公司在销售商铺时,通过沙盘、宣传单页、销售人员等主动向商铺购买方承诺,广宁金街通车街属于允许社会机动车自由通行的商业街道,这样可以较好地保障客流便利通达的预期利益,从而实现商铺最大程度的经营效益的经济目的。便捷的交通对于充分发挥商铺效用至关重要,我们基于此才决定购买商铺。开发商也信守承诺,在交付时不仅修建了双车道道路,还按照行车道路标准,在双车道道路上画出中间线,而且在交付后较长一段时间里,通车街也没有任何阻碍,车辆可以自由便利通行。物业公司也承认这一事实。根据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红线之内的街道,开发商具有自主处分权。从尊重契约自由原则,这种虽在红线之内,但允许社会车辆自由通行的允诺是合法有效的,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就如开发商允诺万达金街步行街不能通车一样,都属于自主处分的合法行为,都应受到存续保护。这种允诺即便没有写入商铺买卖合同,也依法自动纳入合同,受法律保护。2018年,九江万达物业在广宁金街通车街两端非法强建岗亭栏杆,变相把商业街变成停车场,属于严重侵权行为,必须拆除。请上级领导关注民生,还路于民,还路于市场。

 楼主| 发表于 2021-5-13 17: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欢迎九江人民讨论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楼主| 发表于 2021-5-14 14: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住建局相关人员几年来百般狡辩,漏洞百出维护黑物业,动机何在?三岁小儿都知道。业主们一定尽一切时机和力量,哪怕上达天听,也要尽力维权,相信总有暴雷的一天。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楼主| 发表于 2021-5-15 08: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012.png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楼主| 发表于 2021-5-15 09: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广大业主请求问政江西维权,问政江西转给濂溪区五型办。上图是回复。很显然,五型办只是随手复制粘贴,实际上是濂溪区住建局的回复。
这就是九江市基层官员的办事作风,悲催。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楼主| 发表于 2021-5-17 08: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濂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我且问你,九江万达物业设岗亭明明是收费停车,白天超过半小时收费5元,过夜15元,你们回复五型办说是免费,欺上瞒下,这是为何?九江万达金街通车街全体业主请求九江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楼主| 发表于 2021-5-18 08: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濂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我且问你们,万达通车街建岗亭后,白天停车收费超半小时收5元,过夜收15元,你们在回复五型办说,停车免费,这是为何?你们利用职权欺上瞒下,全体万达通车街业主请求省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楼主| 发表于 2021-5-19 08:34: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濂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我且问你们,你们回复五型办说停车免费,后面又说业主和租户可免费停一辆车,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言下之意,不就是收费停车场吗?否则,何来免费之说?你们利用职权胡作非为,全体万达通车街业主请求省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楼主| 发表于 2021-5-20 08:25: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濂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你们回复五型办说,九江万达公司在广宁金街两端设立了通车栏杆,目的是规范商业街停车秩序。作为主管机关,你们再也清楚示过,已经通过规划和营销,包括网文,沙盘,销售人员,宣传册页,等等,已是合同的一部分,不得更改。更何况,开发商在销售时,已修好了道路,道路没有栏杆,畅通无阻,正是开发商的卖点。如果栏杆是九江万达公司所建,那么栏杆也是违建设施,必须拆除。我且问你们,作为主管机关,你们为何维护开发商知法犯法?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楼主| 发表于 2021-5-21 09: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濂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你们回复五型办说,九江万达公司在广宁金街两端设立了通车栏杆,目的是规范商业街停车秩序。业主数次问你们,如果栏杆是九江万达公司所建,请你们拿出证据。可数年来,你们拿不出证据。我且问你,既然拿不出证据,你们却公然在回复五型办时说是九江万达公司所建,这是什么行为?作为公务员,你们比谁都清楚。九江万达通车街全体业主请求省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2011-2015 http://bbs.jjxw.cn All Rights Reserved. Discuz!X3.5 赣ICP备09014903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