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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5 11: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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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江西
濂溪区“五型”办 回复:
一、调查沟通过程
1、关于调查过程
2021年初濂溪区住建局接到九玺5#楼业主关于楼板裂缝的投诉并于1月6日组织建设单位(九江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坤龙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现场查看情况,其客厅、卧室、阳台地面存在裂缝且部分已维修。建设单位应业主要求向业主提供了施工图纸,已证明其板厚符合图纸设计。为使业主安心,濂溪区住建局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提出可先请有资质的第三检测单位对房屋楼板质量进行检测,根据数据确定此裂缝性质是一般质量缺陷还是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后再确定处理方案。此提议因业主反对未实施。
3月16日濂溪区住建局组织由投诉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协调会,会上当事人向建设单提出退房要求。建设单位同意按购房合同约定退房,詹先生要求无条件退房,双未达成一致意见。
4月2日濂溪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再次组织业主当事人、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到碧桂园九玺5#1001室查看情况并协调解决,当据当时的观感情况向业主提供了5#902室(与1001室同样存在板裂缝,经第三方检测为非贯穿缝)的维修方案为参考处理意见。
2、关于业主要求无条件退房处理结果
当事人多次要求濂溪区住建局协调建设单位无条件退房,根据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中的条文“投诉人要求经济赔偿或换房、退房的不符合受条件” 规定濂溪区住建局对此投诉不予受理,已向当事人做出了解释。住建部门无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建议走司法程序或按合同约定退房。
3、业主对质量维修问题的疑问
经过现场查看及调查了解,已维修部分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板面裂缝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2条规定对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出现质量缺陷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维修,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交房后发现的裂缝,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房屋质量缺陷一般缺陷由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质量维修方案后进行维修。
二、当前进展
2021年5月19日,经过建设单位及业主的沟通,建设单位已同意退房,双方就退房问题已经达成口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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