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中院少年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男方付女方彩礼10万元,没办理结婚登记,按照习俗举行婚礼。双方共同生活数月后,因矛盾激化,女方提出分手,并返还了3万元彩礼。男方嫌返还彩礼少,双方协商不成便起了肢体冲突。冲突中造成男方母亲受伤,经过派出所调解,女方赔偿了医药费,彩礼纠纷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男方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女方返还剩余7万元彩礼,一审未获支持后又上诉。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多次沟通,辩法析理,以情感人,最终调解成功。女方同意增加彩礼返回数额,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女方当场履行了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
(来源:九江中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