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柴桑区:关于禁止2021年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的通告
柴桑区融媒体中心10天前发布:发布时间: 06-0310:12
当前国际新冠疫情仍在高位运行,近期安徽、辽宁等地相继出现本土病例,个别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外防输入压力依然艰巨,疫情反弹风险不容忽视。随着端午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导致疫情传播的风险加大,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让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安全的端午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今年端午节期间,在全区范围内禁止划龙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划龙舟等聚集性活动;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或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寻衅滋事、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邀请外地人员返乡等活动。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完善工作机构,全面排查摸底,做到早谋划、早宣传,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不参与、不组织划龙舟活动。对擅自组织和举办划龙舟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区公安、交通运输、教体、文化、卫健、水利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禁止划龙舟等相关工作。
三、广大干部群众应充分理解和支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禁止划龙舟的决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遵守禁止划龙舟活动相关规定,配合做好禁止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节日期间自觉拒绝参加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加强自我防护。
四、端午节期间人员流动大,各类聚会活动多。来返人员,特别是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向村(社区)报告,查验健康码,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五、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组织和举办划龙舟活动,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对擅自组织和举办划龙舟活动给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风险和危害,造成疫情扩散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九江市柴桑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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