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周某与万某均系离异人士,二人因缘相识,因双方均从不幸的婚姻里走出来,故很快建立恋爱关系。恋爱后两个月,万某便以各种理由向周某要钱,周某对万某也是有求必应。
二人在恋爱期间你侬我侬,不分你我,并以夫妻名义短暂同居生活。在三年的恋爱时间里周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万某转账达16万余元,万某也为了家庭支出而有所付出。
但好景不长,二人在共同生活期间因性格不合而多次“冷战”。周某为挽回感情轻信迷信,致使二人矛盾激化,万某也不愿意跟周某继续走下去。自认为遭受欺骗的周某心灰意冷,便起诉至瑞昌市人民法院要求万某退还恋爱期间给付的1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