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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九江市公安局——你们真的能超越法律?超越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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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3 10: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本人近期在九江论坛上发表了两帖关于公安交警的帖子,合起来也有几万点击量了,但一直没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按照九江市政府关于网络问政的要求,帖中提到那个部门,那个部门应当出面来说明并解决问题。去年我有一个关于浔阳区政府的帖子发表后,浔阳区王副区长亲率相关相关部门领导到作者家里来解问题,充分诠释了人民政府爱人民的态度。现在帖中揭露警察部门在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态度不好,执法程序不正确,适用法律不正确等等,却得不到公安部门的回应。公安部门是个权力部门,就可以随心执法?高兴了出来活动一下,想罚谁就罚谁?九江市政府的网络问政政策公安局根本不加理踩?
发表于 2021-7-23 16: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九江论坛舆情回复

关于九江论坛网友被交警处罚的相关发帖已收悉,第二大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还原。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7月14日11点15分左右,当事人从体育馆南门左拐,随后向东逆向行驶,中队执勤人员发现其违法行为后,将其拦下。询问中了解到,当事人所骑的是一辆刚买没多久的新电动车,还未上牌,中队执勤民警对此进行了教育,督促其尽快去办理登记上牌,并对当事人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以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罚款。(本条第十项:逆向行驶的。)
如当事人对本次处罚存有异议,可按照法律程序,到市政府东楼六楼——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进行行政复议。再次感谢网友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关注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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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3 12: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网络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场地,必须懂得直面问题,依规解决,点击率算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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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3 13:19: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懒得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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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3 17:14: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还有照片证据,唉,50块钱闹的。楼主下次吸取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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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4 17:45: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怎么会有摄像头呢?打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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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4 22:18: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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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6 10: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马上办栏目组 发表于 2021-7-23 16:05
九江论坛舆情回复
关于九江论坛网友被交警处罚的相关发帖已收悉,第二大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还原。现将有关 ...

有图有真相啊,楼主真有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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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6 10: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首先交警的处罚没有多大问题。其次,楼主的发帖行为不应受到攻击。他的行为违章,但是他的弄清事实的做法并没违章。他把这个事情讲出来,及教育了他,同时也教育了我们大家,也倒逼了执法机关更加依法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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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7 09: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楼主也不容易,如果没有监控还真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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