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两个司机竟然都是被找来“顶包的”,再查,原来被撞车辆和撞车的两位司机都涉嫌酒驾,还是在同一个酒桌刚推杯换盏完下来的……
2021年4月9日,刘某明和刘某喜一同赴宴,觥筹交错酒足饭饱之后大家相约出去唱歌,二人各自驾车离开。不料乐极生悲,刘某明行至中途忽遇前方事故,急刹车后遭到后方的刘某喜追尾,二人的车辆来了个“亲密接触”。刘某喜瞬间清醒过来,心里打起了算盘,自掏腰包吧修车费用较高不划算,可酒驾又不能报保险理赔。左思右想之下,刘某喜提出叫来两个朋友顶替二人的办法。两个电话后,刘某武和张某良赶至了事故现场,替二人处理后续事情。
却不想被交警同志看出端倪,在经过交警反复盘问并明确告知作假证和提供虚假信息属于包庇行为,最终刘某武和张某良承认了顶包驾驶的行为。
经鉴定,刘某明血液中检验出酒精含量为83.39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而刘某喜血液中检验出酒精含量为76.79g/100ml,未达到刑事犯罪立案标准。
公安机关依法将刘某明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移送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都昌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刘某明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对刘某明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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