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酒驾处罚是应该的。作为一位人民教师,无论从法律角度,安全隐患角度,都是咎由自取,不过开除公职有点过重!
酒驾入法、入刑都无可厚非,不用重典,真难以刹住醉驾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之风!作为教师理应懂法、知法、守法,也可能是太过考虑面子,情面上过不去喝了酒!把喝酒莫开车,开车不喝酒丢到了九宵云外,才导致醉驾!无论那种情况都是要不得的,不过从楼主叙述来看,只是醉驾,尚未造成后果,那么开除公职就重了!扣分,或者是吊销驾照,罚款,甚至拘留,再或者是单位配套处理,降工资等都在情理之中!
不过开除公职是否有法可依,或者是地方土政策,这就有待商榷。已经59岁,至于明年下岗能否拿到工资,这就要看处理是仅仅开除工职,退休待遇一并取消吗?如果没取消退休待遇,是能拿到工资的!这又与开除公职相矛盾,公职都没有了,那有退休工资。
最后我还是认为处罚过重,没有造成后果,应有法可依!已经开除公职,退休就很有可能没有工资!总之一句话切记:开车莫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