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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下午,我带小孩儿到九江开发区医院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到疫苗接种登记处登记,被告知需到二楼领取知情同意书,到二楼婚检区域复印室后,被告知需交一块钱才能领取。据打印人员口述,他们是婚姻登记处的派驻机构,没有义务帮医院打印文件。我随即拨打医院投诉电话向他们反映有关问题,院方答复是他们让学校把知情同意书发给家长自己打印。我又向开发区卫计委反映,当时是一个女同志接的电话,说她是办公室的,不受理投诉,让我重新拨打(还是一样的号码),据她的说法是他们的办公电话是相通的(我就呵呵了~),不出所料,电话无人接听。我又向市卫计委反映,接线人员说疫情问题他们不管,让我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反映。我又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反映有关问题,他们表示会把该问题转给开发区医院,说24小时内院方会给我答复,截至发文时间,我仍未收到任何回复。此事疑问如下:
1.既然是医院要求签署知情同意书,即便是家长忘记打印,为什么到医院后不能提供给家长填写?
2.开发区医院、开发区卫计委、九江市卫计委相互推诿扯皮。
当前,各级都在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事件经过是否合规呢?每天收打印的费用到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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