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作为小区业主的管家,要本着业主至上的营业准则,热心真诚服务业主,而不是成为小区的主人,然而龙庭花园物业九江富天物业有限公司确不管不问小区众多业主诉求,我行我素,忘记自己的物业身份,吸取广大业主血汗钱,不做实事。 一、违法搭建不处理,易产生高空安全隐患。 问题描述:9栋一楼业主私建个人封闭花园,开阳台入户门,搭建通往公共草坪楼梯,破坏公共草坪,进行个人种菜种花,以及被褥衣服晾晒。本人多次前往物业反映,均推脱,歪理说私建花园也是属于公共绿化,让人怀疑物业是否已经准许业主私建花园。并且本人2021年10月也多次与莲花镇政府反映问题,也无下文。 引起危害:一是影响整体小区美观。二是引起高空坠物伤亡纠纷,由于一楼草坪属于公共区域,而且有栏杆隔离,无人能进出,万一就在一楼业主就在出花园种菜晾晒衣物被褥期间,不小心被高空掉落危物砸中,后果由谁承担,肯定要找二楼以上业主,易至于其他业主利益与不顾。
二、小区内外消防通道停满车,易产生消防隐患。 问题描述:小区内闭环消防通道5栋处夜间经常停放电动四轮车充电,占用消防通道,通道宽度完全只够一辆车停放。小区外商业店铺入口出口处,入口出口消防通道经常停满车辆。本人也多次向物业反映,均不管不问,也不处理。 引起危害:一是影响消防车辆进出,致使小区全体业主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二是易造成交通事故,原来通道宽度为两轮车与四轮车,并无交叉重叠,现如今停满车辆,两轮车通行与正常进出四轮汽车通道重叠,狭窄的道路易发生交通事故。
三、物业人员职业工作态度不端正,歧视业主自主缴费期限,以及区别对待交纳车辆管理费。 问题描述:小区停车实行购买停车位之后,每月需交30元车辆管理费,在众多业主于2021年12月31日时车辆通行系统到期,在本人前往物业交费车辆2022年车辆管理费时,提出先交3月管理费,但物业人员俨然态度不端正,歧视且拒绝交3个月车辆管理费,侵犯公民自主选择权,人格权。 引起危害:一是物业人员公然亵渎宪法,侵犯公民人格权,自主选择权。二是影响业主公平公正出行的权利,小区临牌电动四轮车进出地下车库不收车辆管理费,直接进出,现如今电动四轮车形状大小与普通燃油车无异,也容易造成灰尘泥土,区别对待,没有统一标准,车辆管理费分摊其他业主头上,要这样所有汽车都不要收车辆管理费好了。 综上,物业公司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 诉求解决:一是恢复小区原有绿化,将9栋及其他楼栋一楼业主阳台开门情况解决,综合改善高空隐患问题。二是疏通消防通道,维护全体业主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请求更换小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已经不是需要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物业人员的从业态度的问题了,而是烂到病根了,需要到更换物业公司。望相关部门领导重视,感谢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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