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董淳淳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谈思宏)1月16日15时,九江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同时在全市范围启动橙色(Ⅱ)级响应。
经市生态环境部门、气象部门技术专家联合会商,预测未来三日九江市大气扩散条件将持续较差,空气质量仍呈污染态势,为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九江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Ⅱ级)预警启动规则,决定自1月16日15时起,在全市范围启动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根据应急方案,采取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二)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三)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力度。 (三)采取机械式吸尘清扫,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四)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拒绝露天烧烤,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 (五)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六)严格控制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对工业企业管控:重点工业企业应按照减排清单执行橙色预警减排措施(详见(九污染天气应急办〔2020〕4号)附件)。未列入清单的企业参考同行业最严应急管控措施执行。 (二)机动车减排措施: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道路等场所的扬尘管理。禁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室外建筑工地装修喷涂、建筑粉刷等施工作业,并在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与物料遮盖工作;进一步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四)其他减排措施: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禁止燃放烟花鞭炮、露天烧烤,严禁垃圾、秸秆露天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停业;推动船舶使用液化天然气(LNG)等清洁能源、靠港优先使用岸电、加装船舶尾气处理装置、以及原油和成品油装船作业油气回收等;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