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普通高中教学管理,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印发《江西省普通高中学校教学管理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制订江西省普通高中学校教学管理基本要求。 严禁“空挂学籍”、违规招收旁听生等现象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制定并严格执行校历、教学计划、课表以及作息时间表,保证学校教学秩序有序开展。除高三年级的学生,可在确保安全和坚持自愿的原则下,在寒暑假期间适当安排教学外,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其他情况下一律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违规补课。 要全面掌握教学信息,适时征求师生意见,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理配置和规划建设教室、实验室、学校实践教学基地、体育艺术场馆、校园网络等教学设施,保证教学需要,提高资源效益。 学校应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制定相应的学籍管理办法。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对学生的入学、注册、转学、休学、复学、课程修习、成绩与学分记载、毕业证书发放等。要规范学籍业务办理流程,及时办理学籍异动、流转等相关业务,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空挂学籍”、违规招收旁听生、借读生等现象。 学生选课走班所选课程不能随意更改 选课走班管理按照自主性原则,尊重学生个人选择。针对学生差异和学校实际,为每一名学生提供个人发展的平台,既要保证学生高中三年应修学分的获得,又要减轻学生的负担,对每学段选课数量进行控制。设置课程时,既满足升学考试需要,又有利于学生长远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选课按以下流程操作:高一下学期结束前学生开始选课课程设置编制编制《选课指导手册》召开动员大会指导学生填写意向表整理统计调整家长和学生签订选课确认书确定模块、学生确定任课教师、上课地点制作任课教师和学生课表。 大致步骤为:所选课程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选择性必修和选修。学校编制《选课指导手册》,对普通高中课程结构、各学段所开设的模块内容作出简要说明,并对选课流程、教学班学生管理、教师评价等问题提前规划,制订相关的管理办法;由行政班班主任及学生发展指导教师为学生提供选课咨询服务,学生本人填写选课意向表;高一下学期结束前,公布选课结果和各门课程选修学生名单,编制学生个性化课程表。学生所选课程,不能随意更改。 本基本要求适用于江西省普通高中学校的教学管理,自2022年3月1日起试行。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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