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发郭建新非法占有水利局福利房的名额,九江市电力水利局不作为,有错不纠!
被举报人:郭建新
工作单位:九江市公安局森林公安(正科级党员) 干部
住 址:九江市南湖支路50号2栋3-501室
其妻:曾淑萍农行职工,其子女:郭娜九江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局职工
郭建新是九江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职工,正科级干部。鉴于赣发【1998】8号文件规定以及市委、市府两办【1999】104号文件精神,根据上述规定:1. 鉴于赣发【1998】8号文件规定以及市委、市府两办【1999】104号文件精神,内容规定只有本单位职工才能享受单位福利分房。郭建新及其爱人都不属于水利局单位职工,为何可以享受九江市水利电力局福利房名额!2.郭建新夫妻在房改政策实行时,他的爱人曾淑萍在农行,其单位已获得房改房一套(位于南湖支路50号贰栋三单元501室)按政策规定不能再参与享有及享受其它房改福利。本人多次向九江市水利电力局实名举报该事,水利局都不给予回复。实属不作为!请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并给广大群众予以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