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下达2022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将2022年目标任务向各地下达。我市2022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开工6647套,新建公租房1401套。 我市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计划新建(筹集)1401套,分别为修水县800套、武宁县45套、永修县56套、都昌县500套。全市2022年计划新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8套。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方面,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515户。 我市2022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开工6647套,分别为城市棚户区改造5460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627套、国有垦区危房改造560套。 全市2022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为72个小区,涉及1640栋,33694户居民,278.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完工任务为2021年计划任务的73个小区,涉及2001栋、37061户居民、322.209万平方米。 根据文件要求,2022年8月底前,各市、县2022年度新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货币化安置和异地建设安置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10月底前,就地建设的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具备条件的市、县要力争早开工。2022年5月底前,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全部完成前期工作;10月底前,纳入计划任务的小区全部开工;12月底前,完工率达到75%。各市(县、区)要按照目标要求,提前谋划,尽早开工。2022年8月底前,各市、县2020年结转的棚户区改造高层建筑续建项目和2021年结转的棚户区改造多层建筑续建项目全面达到基本建成要求。2022年10月底前,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全部完工。(文瑰婷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吴业园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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