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即日起至2022年9月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指导全市各房地产企业开展市场乱象自查整改工作,各房地产企业应对照7个方面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这7个方面分别是: 是否存在对房地产项目的地理位置、土地性质、面积、绿化、销售状况、学校、商超等配套设施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是否存在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形象,最高级等绝对化用语,宣扬封建迷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含有色情、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等违法行为。 是否存在宣传升值或者投资回报,学区房,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发布预售广告等违法行为。 是否存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收费、重复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是否存在利用格式合同,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是否存在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时,不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未经消费者同意的违法行为,以及在经营活动中,通过不正当手段,违规收集、买卖、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是否存在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为了应对疫情,为企业纾困解难,自查整改期间,除引发舆情,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外,对于房地产企业一般性违法行为,原则上以行政指导为主,帮助企业整改,不作行政处罚。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陈沽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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