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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浔阳公安常态化宣传巡防队在巡查时发现,甘棠湖某处配置的救生绳“下落不明”,经了解,该处近期并未发生溺水事故。巡防队员将此事移交庐山南路派出所处理。庐山南路派出所信息化警务(勤务)工作室迅速开展工作,仅半小时便锁定违法嫌疑人刘某(化名),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这绳子看起来不错,好像不能拿
算了,拿回家应该也没人发现
原来,刘某在甘棠湖散步时,发现了湖边放置的救生绳,便想到家中正好需要一根绳子来固定物品,而且救生绳的粗细看起来比较合适,便将救生绳拿回家。直到派出所民警联系刘某,刘某才知道“闯了大祸”。
刘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水域附近配置的警示标识、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是公安机关设置在高危水域的救援设备,在发生溺水事故或其他紧急事件时,可发挥关键作用,不得随意拿走或破坏。如有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浔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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