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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问:
浔阳区小孩出生证明如何补办?
浔阳区卫健委回复:
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应提交以下材料,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提供的新生儿出生情况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2、父母双方户口簿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未办理户口登记的需新生儿父母亲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未随父或母亲户口登记的证明。到签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统一办理。浔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受区卫健委委托承担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因此,补发《出生医学证明》请携带以上材料到花果园北路6号,浔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楼信息科办理,办理时间:每周一上午9:00-12:00,联系电话:0792-8103137,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电话预约具体时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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