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户籍原在浔阳区并享受多年独生子女奖励,由于户籍变更,今年1月从浔阳区转移至濂溪区,同步办理独生子女奖励所在街道、社区的转移。原浔阳区户籍所在街道、社区提供转出证明,并出具不再继续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证明,请接收单位给予发放的相关材料。今年1月,母亲把相关材料交给怡芳苑物业,在多次询问及催促下,直到7月22日那周才把相关初审材料交给相关机构。濂溪区回复,今年已过了预算申报时间,今年不享受待遇,如果材料合格,明年再说。在此过程中,我本人多次电话市卫计委、浔阳区、濂溪区及所在街道和社区相关负责同志,均表示独生子女奖励出自区财政,由各区自己处理。本人对接最终结果为,濂溪区由于没有给母亲预留2022年度预算,因此即使通过材料审核,本年度也不予发放独生子女奖励。据与区相关负责同志对接,每年3月份左右进行申报材料的初审。按照母亲1月递交材料时间计算,可以赶上独生子女奖励预算申报。肯请政府协调解决此事,给予享受多年独生子女奖励的老人应有的待遇,相关区的负责机构应该无缝衔接,确保一直以来享受待遇的人员能持续、正常享受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