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市城管局、市交管支队携手我市8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共同对乘骑共享单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联合惩治。截至8月4日,中心城区共有174名共享单车用户因未佩戴头盔被限制使用一个月。
市民在骑车前佩戴头盔(图片由九江市城管局提供) 自开展联合惩治行动以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在中心城区查获驾驶共享单车不戴头盔驾驶员174人,并已将查处记录抄报给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督导全市8家共享单车企业对其列入“黑名单”,限制使用共享单车一个月,限制使用时段为2022年8月5日0:00至2022年9月4日24:00。被限制使用的用户使用手机扫码使用共享单车,将会收到一条弹窗提示,告知用户被限制使用的原因和期限,车辆无法解锁,惩戒期满后自动解除骑行限制。 我市针对乘骑共享单车未佩戴头盔的行为,第一次被查处,限制骑行一个月;第二次被查处,限制骑行两个月;第三次被查处的,限制骑行一年。骑车佩戴安全头盔,一方面起到预防或减少交通意外造成人员伤亡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是对文明交通的实践和倡导,希望大家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文明骑行、规范停车”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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