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消息,根据相关规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2022年7月5日及以后)的在九江无住房且未享受公租房、人才公寓和安家费的博士、硕士(或“双一流”本科生)、本科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专科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可申报我市人才租房补贴。
人才住房补贴全程实行网上自助申报,用人单位通过“赣服通”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对应所在地按季度进行网上申报,上传佐证材料。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和“双一流”本科生每人每月800元;普通本科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每人每月600元;专科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每人每月400元;实际租金不超过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租房补贴采取先租赁后补贴的方式,按实际租赁月份给予补贴,补贴期最长3年,因特殊情况中断不补发、不延期。
此项人才政策是市委、市政府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举措中的一项,是全力推进市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要求,为再创九江辉煌、再现九派荣光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