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等作出了新规定。具体如下:
1.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2022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60元。 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610元。这是国家补助的部分。 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这是个人应缴的部分。 2.明确集中征缴期 居民医保的集中征缴期原则上确定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各统筹地区可结合征缴工作实际予以适当延长,但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3月31日。 资助参保对象分为全额资助参保对象和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两类 1.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照执行)。 2.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3.过渡期内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 ①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②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参照定额资助参保对象执行。 ③高校大学生个人不缴费,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负担。 特别提醒,高校大学生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居民医保,要记得告知父母及家人不要在老家给自己重复缴费参加居民医保。 1.普通居民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 其中: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人员,除有明确规定不设置待遇等待期的情况外,自参保缴费之日起设置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 特别提醒,无特殊原因,普通居民请记得在集中征缴期内及时缴费参保。否则,超过集中征缴期缴费参保的话,是不能随时参保即时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的,而是会有90天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2.资助参保对象 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个人不缴费;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0元。 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 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 若大中专学生为资助参保对象或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人员,可以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区参保。 因入学形成的重复参保,由学籍地医疗保障部门及时通知原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终止参保关系。 就业后形成的重复参保,由就业地医疗保障部门及时通知原学籍地医疗保障部门暂停参保关系。 具备条件的统筹地区在确保与学生原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无缝衔接的前提下,可将大中专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从学年调整为自然年度,作出调整的统筹地区学生在入学当年学籍地如发生医疗费用,采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不受转外就医调减比例规定限制。 4.新生儿 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对已使用父母姓名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应要求其监护人尽快更新信息。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时,如已到新生儿出生次年居民医保征缴期的,监护人也可选择只缴纳出生次年居民医保费,按规定缴费后,出生次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但出生当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新生儿在出生90天后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时,按普通居民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政策执行。 5.退役军人 军人退出现役3个月以内的,本人及其未就业的配偶、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可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其中: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6.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 已经参加居民医保的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参加职工医保,医疗保障部门应保证参保人享受新参加的医保待遇,暂停原居民医保待遇;参保人短期务工结束后,医疗保障部门及时恢复原居民医保待遇,确保待遇有效衔接。 7.其他特殊人员 不享受资助参保的医疗救助对象、宗教教职人员、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户口新迁入我省、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流动人员子女、大学生毕业返乡等情形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一)税务微信缴费 关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税费服务”-“我要缴费”,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a.本年自主缴费: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后,系统带出应缴费金额,缴费人自行缴费。 b.医保核定缴费。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后,系统自动带出医保经办机构已核定的缴费信息,缴费人确认无误后缴费。 (二)微信生活缴费 打开微信,点击点右下角“我”-“服务”-“生活缴费”- “社保医保”,先选择参保地市,再选择“江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姓名后即可缴费。 (三)赣服通(支付宝)缴费 通过支付宝“赣服通”-“缴费”-“社保缴费”,经人脸识别认证后,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即可缴费。 (四)云闪付缴费 缴费人打开云闪付APP,首页搜索“江西社保缴费”小程序,选择所需要缴费的险种,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即可缴费。具体缴费流程参照“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 (五)税务窗口缴费 缴费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参保地的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在窗口通过微信、支付宝、POS机刷卡、现金等方式缴费。 (六)银行缴费 目前可以缴费的合作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江西银行、赣州银行、九江银行、上饶银行等。 1.手机银行缴费。下载安装手机银行APP,输入身份证号及密码,即可缴费。 2.柜面缴费。缴费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合作银行网点柜面缴费。 3.微信缴费。关注合作银行微信公众号即可缴费。如“江西辖内农商银行微银行”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惠生活”—“便民生活”—“社保通”,选择参保地区、参保险种、缴费类型,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选择缴费时间、缴费档次,点击查询后即可缴费。 其他银行微信公众号相类似,各银行缴费流程略有不同,详情咨询当地银行。 (七)医保微信缴费 关注“江西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微服务”—“居民参保缴费”,跳转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中心”页面。 来源:大江新闻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