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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89

[问政] 九江万达通车街脏乱差和乱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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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6 15: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明知九江万达通车街乱停车和脏乱差,交警城管为什么不去执法?
濂溪区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回复:九江万达通车街的土地属于红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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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6 17: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30.jpg 2022年10月26日下午,九江万达物业公司又在通车街EF路口非法安装岗亭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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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7 09: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明知九江万达通车街乱停车和脏乱差,交警城管为什么不去执法?
濂溪区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回复:九江万达通车街的土地属于红线内。
交管和城管以红线为由拒绝管理,难道红线就是法外之地?如果在红线内酒驾或无证驾驶,交管是不是就无权进行执法?如果多数业主同意在红线内加盖房屋,是不是城管就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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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7 09: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前几天九江市的交警配合城管到各小区对无牌无照的摩托车和电动车进行查扣,他们是不是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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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7 09: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九江万达通车街脏乱差和乱停车,政府以红线内为由不管,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九江万达金街难道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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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7 09: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九江万达通车街脏乱差和乱停车已数年,物业公司除了安装岗亭就是安装岗亭,是无能还是为了收停车费?!
相关机关和工作人员为什么熟视无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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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7 10:24: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前些时间,城管在九江万达通车街拆除地锁,这不是执法?
既然同样是执法,为什么不管脏乱差和乱停车?!
难道是选择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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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7 14: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既然九江万达物业公司胡做非为,既然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处理,不作为,懒政,广大业主只有向上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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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7 14: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关于对九江市濂溪区有关部门
处理投诉不妥的投诉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万达金街通车街的商铺业主。(九江万达金街分为步行街和通车街。万达华府C区与D区之间及这两个小区与万达广场之间的街道为步行街;C区与E区之间、D区与F区之间及E区与F区之间的街道为通车街。)根据规划,该通车街是一条社会车辆自由通行的道路,承载着服务广大市民公共通行的功能,涉及公共交通安全、公共交通秩序和公共环境卫生。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就通车街存在严重的脏乱差等问题,进行了持续投诉。2022年10月14日,濂溪区创文办、住建、交警、城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召集业主和物业公司,召开协调会。但会议的结论有不妥之处,我们接续投诉如下:

一是投诉创文办、住建局没有明确回应我们提出的“要求物业公司拆除原违建的停车栏杆岗亭基座”的问题。理由:通车街原违法建造的横亘在道路中央的停车栏杆岗亭,已在我们的投诉下,被区住建局责令物业公司拆除。但仍然残留了原岗亭水泥墩基座,横亘在道路中央,未及时拆除。20来公分高的水泥墩基座,不仅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还导致经常有人顺着该水泥墩基座将车停在路中央,严重挤占原本狭窄的通行空间,搞得路不像路、街不像街,增加了市民通行压力,干扰了商户有序经营,破坏了营商环境,影响了城市文明。因此,必须将该水泥墩基座彻底拆除,恢复道路原状。

二是投诉创文办、交警、城管等部门以在红线内为由,拒绝对通车街脏乱差等问题予以监管。理由:凡事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红线之内也分多种情形。比如第一种,红线之内是封闭的小区,外来车辆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又比如第二种,红线之内是完全开放的街道,社会车辆和人员可完全自由通行。第一种红线之内的情形,则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由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但第二种红线之内的情形,因为涉及公共交通和公众通行,由此产生的交通拥堵、车辆乱停乱放、交通肇事等问题,则不属于物业公司管理,因为没有法律依据。物业公司无权管理公共交通安全和公共交通秩序。相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允许社会车辆自由通行的道路,即便不是市政道路,但因涉及到公共交通安全和公共交通秩序,也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管辖的道路。因此,交警、城管不能简单以红线内为由,对社会车辆和社会公众完全自由通行的通车街存在的交通拥堵、车辆乱停乱放、交通肇事等问题,视而不见,不管不问。同理,因为社会公众通行产生的公共卫生问题,也须请政府有关部门予以重视解决。

至于交警部门所讲的,要执法贴罚单,须先把通车街纳入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的问题。这就需要正本清源,把问题源头梳理清楚。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在政府当初规划时,通车街就被政府规划为社会车辆和社会公众完全自由通行的街道。既然规划了通车街是社会车辆和社会公众完全自由通行的街道,就应该考虑到通车街投入使用后必然出现的交通拥堵、车辆乱停乱放、交通肇事等问题,就应该考虑到要如何要求开发商、物业公司等提供哪些材料、做好哪些准备,要求哪些部门进行哪些审批,将通车街纳入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由此善始善终,形成一个产生问题、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良性工作循环。而不是只负责地打开潘多拉魔盒,对之后出现的问题放任不管。只负责规划开通一条社会车辆和社会公众完全自由通行的街道,但对之后出现的公共交通拥堵、社会车辆乱停乱放、公共交通肇事等问题,不管不问,显然不是应有之义。

社会管理不能完全囿于权属性质,还要看使用功能、行为的危害性。只要社会危害性产生到了哪里,社会公共利益影响到了哪里,公共服务与管理就应该延伸到哪里。若政府仅简单以红线之内为由,就推说无权干涉红线之内的违法行为。那“红线之内”岂不成了违法行为的护身符、保护伞。试问,若有人在规划红线之内的小区里聚众赌博、吸毒……政府部门要不要管?答案是肯定要管。管的法理依据,在于存在危害社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而不是依据在红线之内还是在红线之外。同理,规划红线之内的通车街也存在公共交通拥堵、社会车辆乱停乱放、公共交通肇事等危害社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九江市相关政府部门也应该要主动管理与服务。

鉴于将通车街纳入公共交通管理系统,不仅是交警部门的事,需要政府牵头,协调多部门共同处理。为此,我们恳请党和政府领导关心和帮助,尽早将通车街纳入公共交通管理系统,以便更好地处理多年来通车街一直存在的公共交通拥堵、社会车辆乱停乱放、公共交通肇事等问题。

三是投诉创文办、交警、城管等部门以在红线内为由,提出由“经多数业主同意,将通车街像停车场一样,用岗亭栏杆封闭起来管理”的荒唐建议。仅此提议,就极其荒唐。一个政府规划为社会车辆和社会公众完全自由通行的街道,居然能让业主自主决定封路或半封路。这简直匪夷所思。暂不论这严重影响了社会车辆和公众的通行便利权。按此荒唐逻辑推理,一个政府规划了具体楼栋数量和层高的住宅小区,经多数业主同意,能擅自增加楼层高度,或在小区内再建几栋楼?一个政府规划了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商业公寓,经多数业主同意,能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用途?显然,这样的建议,除了给物业公司行方便,给政府部门推责任,毫无建设性,甚至还有负面性。一个政府规划为社会车辆和社会公众完全自由通行的街道,就应该是完全自由通行的,不可能由业主投票改变性质、用途、功能。红线之内也应遵循政府的规划。

综上,我们再次恳请党和政府领导关心和帮助,尽早将通车街纳入公共交通管理系统,以便更好地处理多年来通车街一直存在的公共交通拥堵、社会车辆乱停乱放、公共交通肇事、公共卫生等问题。

202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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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7 15:27: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既然九江万达物业公司胡做非为,既然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处理,不作为,懒政,广大业主只有向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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