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以“只售不租”或“只租不售”等各种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变相限制了小区内业主通过出租等方式使用车位的权利。 2、交房将近一年了,物业没有建立业主联系群,社区也没有协助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维权沟通很不方便。 3、23A 23B商住楼物业费畸高,达到了4元1平米,且安保保洁人员配备不齐全,日常只有2名保洁,无专职保安。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保安必须持证上岗,融创政务壹号的保安大部分为非物业公司缴纳社保的流动人员,服务态度极其恶劣,建议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加强行政监督巡视并降低物业费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