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浔阳区2022年“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认定结果公示,经评估认定,11所幼儿园符合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为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坚持以标准促发展,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学前教育发展的引领作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20号)、浔阳区教体局《关于印发<浔阳区标准化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知》(浔教体发〔2022〕44号)和《关于开展浔阳区2022年标准化幼儿园认定通知》(浔教体发〔2022〕63号)文件要求,按照“幼儿园自评、区级认定、上报备案”的程序,2022年10月24日至28日,浔阳区教体局组织区标准化幼儿园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12所申报省标准化幼儿园进行达标评估认定。评估组依据《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评估认定标准》,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围绕“办园条件、园务管理、队伍建设、安全卫生、保育教育”等工作进行综合评审。经评估认定,11所幼儿园符合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的要求,1所幼儿园不符合要求。对符合要求的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浔阳区第一幼儿园 浔阳区第二幼儿园 浔阳区第三幼儿园 浔阳区第三幼儿园浔东分园 浔阳区第五幼儿园 浔阳区快乐驿站幼儿园 浔阳区小金星幼儿园 浔阳区中科幼儿园 浔阳区昂戈鹿幼儿园 浔阳区乐智源幼儿园 浔阳区三里街幼儿园 公示期限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即日起,7天内向浔阳区教育体育局业务股(二)反映,电话:0792—8866696。 浔阳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