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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8 14: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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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江西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建议!经向市住建部门了解,今年3月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九江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2年6月20日起,在我市就业创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缴交住房公积金。在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更好地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前提下,围绕贷款资金风险、资金流动性,《管理办法》明确了具体要求,引导灵活就业人员规范缴存、诚信使用,确保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健康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结合自身收入情况,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交额,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后,符合九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缴存使用政策与在职职工没有区别,即可以商转公但时间限制目前还不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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