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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 【已回复】农村宅基地开工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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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7 13:03: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九江市都昌县农村宅基地2017年批复的,至今未开工建设,现在可以不再次报批,直接建设吗???(2017年没有听说需在批复后2年内开工建设,2017年时已建筑地基地梁)

发表于 2023-1-30 15: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1.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两年未动工新建的,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且农户申请经乡审批后颁发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均为两年。
2.如需申请建房,本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建房申请书等材料到所属地乡镇、村(居)委会进行重新申请,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依法依规进行审批。
都昌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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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30 15: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1.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两年未动工新建的,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且农户申请经乡审批后颁发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均为两年。 2.如需申请建房,本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建房申请书等材料到所属地乡镇、村(居)委会进行重新申请,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依法依规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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