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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九江市政法委!感谢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感谢九江论坛!感谢问政九江栏目组!
自6月12日我在九江论坛发布题为“只听过不教而诛,未见过不讼而封”的帖子,历时八天,九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今天终于向我回复并道歉了!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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