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反映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亟待解决问题的回复 问政江西网友: 你好,你网络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反映问题一:小区物业至今还是原开发商留下的前期物业且没有依法走公开招投标选聘。 根据2021年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第十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人之前,由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人实行前期物业管理。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新建房屋出售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面积少于二万平方米的物业管理区域,经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 经核查,彭泽县山南汇金广场小区前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所以前期由开发商选聘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为楠徽物业公司,符合相关规定。 反映问题二:楠徽物业公司的资质是否合规、硬性法定要求楠徽物业是否具备。 依据“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8号,2018年4月4日公布实施)中删除《物业管理条例》中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定、增加了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有关内容,我局现在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动态监督管理。 反映问题三:业主自己缴存的维修资金有没有被物业违规操作、套用挪用情况。 经查实,业主自己缴存的维修资金被物业违规操作、套用挪用的情况在楠徽物业公司均不存在,动用维修资金都是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提出申请,由监管部门、业主核实后方可使用。 彭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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