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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10日,根据全市公安机关第五次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部署安排,九江公安交管部门全力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清除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畅通。
2023年9月9日23时08分许,当事人王某葵(男,身份证号码:3604031969**18)驾驶赣G6N062轻便二轮摩托车,在濂溪区学子路与德化支路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王某葵的呼气数值为13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2023年9月8日21时41分许,当事人余某生(男,身份证号码:3604261970**19)驾驶赣G1Q631小型轿车,在德安县渊明大道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余某生的呼气数值为13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2023年9月9日22时27分,当事人王某(男,身份证号码:3604301995**32)驾驶赣G823E1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彭泽县双湖路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王某的呼气数值为9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2023年9月8日22时31分许,当事人袁某生(男,身份证号码:3604271980**19)驾驶赣G508G8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德安县渊明大道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袁某生的呼气数值为9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2023年9月11日0时18分许,当事人潘某(男,身份证号码:3604021994**11)驾驶赣G5957X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濂溪区怡康路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潘某的呼气数值为9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九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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